各培養單位:
近期,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已公布各專業學位類別的領域設置情況。
為進一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關鍵領域和社會重大需求,增進對工程類專業學位類別的理解與認識、推動研究生教育的健康發展,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委托,工程教指委于2019年啟動編制工程類專業學位類別專業領域目錄,推動工程類專業學位類別調整后的專業領域改革。工程教指委經過廣泛征集培養單位意見、組織專家組交流研討、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匯報溝通,現已完成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等8種專業學位類別專業領域指導性目錄(以下簡稱“指導性目錄”)。
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同意,現發布指導性目錄,并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各培養單位可根據社會發展需求、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實際情況,對于本單位的工程類專業學位授權點,參考指導性目錄選擇專業領域。
2.各培養單位選擇的專業領域,需經本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后,開展相應的招生、培養、學位授予和質量保障等工作。
3.對于按照電子信息等8種專業學位類別招生、已經在讀的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各培養單位應做好統籌工作,為研究生培養和職業發展提供保障。在尊重學生意愿的前提下,可安排在讀研究生進入指導性目錄的專業領域;也可保持現狀不變,按照專業學位類別進行培養管理。
全國工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