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接收少量調劑外,其他專業(yè)一律不接收調劑。
2.研招辦將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簡稱“調劑系統(tǒng)”)上及時公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國家“調劑系統(tǒng)”的開放日期為2021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3.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tǒng)”進行調劑,否則無效。
4.調劑工作由研招辦歸口管理并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
5.接收調劑的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
(2)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為工商管理或公共管理專業(yè)碩士。
6.調劑辦法
(1)申請調劑的考生應及時登陸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選擇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申請調劑。
(2)對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調劑復試名單,調劑復試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調劑復試名單須經(jīng)學院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提交到研招辦。
(3)研招辦按照學校調劑原則逐一審核名單,向通過審核的考生發(fā)正式的復試通知;學院在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上復核復試名單,敦促其上網(wǎng)確認,并通知考生具體復試安排。
(4)學院按照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完成考生的復試后,形成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須經(jīng)學院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提交研招辦。
(5)研招辦結合考生的資格審查,逐一審核擬錄取名單,向通過審核的考生發(fā)正式的擬錄取通知,等待考生的最后確認。
(6)考生接到復試、擬錄取相關短信后,須在24小時內登錄中國研招網(wǎng)確認,否則學校有權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7)任何個人不得向調劑考生做出同意復試或同意錄取的承諾,違者造成后果的將追究其責任,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