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我校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攜手民商經(jīng)濟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法治研究中心聯(lián)合組織了“新時代民法典”法大研究生普法宣講團,讓法治教育走向校園。
2021年4月30日下午,由中國政法大學的普法宣講團成員岳子涵、宋徐昕、楊宇越和王姝彥組成的宣講小組到達了北京二中,受到了二中老師和同學們的熱情接待和歡迎,隨后便展開了“民法典”宣講第三課“《民法典》中的助人為樂”的現(xiàn)場講授。
岳子涵同學作為小組代表進行此次宣講的主講。岳子涵同學首先講述《民法典》的三種典型“助人為樂”情形——拾金不昧,無因管理和見義勇為。接下來通過引入現(xiàn)實生活中的小案例生動形象地描述了助人為樂各自情形的表現(xiàn)、特征和相應的權利義務。在拾金不昧部分中,闡述了作為新時代的法治青年應當發(fā)揚和繼承拾金不昧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同時自身在丟失貴重物品時也應當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尊重并贊賞拾金不昧的人;在無因管理部分中,告訴同學們?yōu)楸苊馑死媸軗p而管理他人事物的行為是法律所提倡并予以保護的,如果受到損失是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鼓勵同學們?nèi)招猩剖拢突ブ辉谝娏x勇為部分中,教育同學們在遇到他人需要緊急救助時應當建立在自身有救助能力的基礎上,提倡“見義智為”,并且提及若見義勇為使自己受到損害的話可以向侵權人和受益人請求彌補損失或補償,讓見義勇為者無后顧之憂。
最后到了問題提問環(huán)節(jié),同學們踴躍提問關于在助人為樂情形中的各種可能情形所帶來的法律后果,岳子涵同學一一耐心地給予了回應和解答并贈送了小禮物。經(jīng)過本次授課,北京二中的同學們對《民法典》中的助人為樂情形加深了理解,培養(yǎng)自身遵紀守法、依法維權的法治理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希望同學們能夠敬老愛幼與人為善,樂于助人以德為鄰,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將友善內(nèi)化于心,外化于行。
課后感想
非常開心能作為“新時代民法典”宣講第三課的主講人到北京二中進行法治宣傳,同學們上課時的積極主動和熱情深深感染了我。此次我講述的主要內(nèi)容是關于《民法典》的助人為樂內(nèi)容,期望同學們能夠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nèi)助人為樂,相應習大大的號召,努力成為“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擔大任”、堪當民族復興重任的時代新人。我作為一名法學生,能夠為同學們傳播法律知識,教育同學們依法保護自身權益、遵紀守法,這令我十分榮幸。
--“新時代民法典”宣講小組成員 岳子涵
我們懷著期待的心情來到北京二中,老師和同學們對我們的熱情打動了我們,與他們度過了一段十分愉快的時光。此次宣講我們從現(xiàn)實生活中常見的小案例出發(fā),講述了《民法典》中助人為樂的情形特征和權利義務規(guī)定,同學們非常積極并踴躍提問,讓我感受到了同學們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的不斷提升。隨著國家法治進程的不斷推進,同學們也在法治教育下逐漸成長為一名遵紀守法并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法治公民,這令我十分欣慰并自豪。期望在此次“助人為樂”課程授課后,能夠教育同學們成為樂于助人之人,傳遞助人為樂之樂。
--新時代民法典”宣講小組成員 宋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