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涉密研究生與涉密學位論文管理辦法》(學位[2016] 27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涉密學位論文的界定及保密期限
1.研究背景為受企業(yè)委托的重大項目,并與企業(yè)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的論文。保密期限根據(jù)與企業(yè)簽署的合同以及相關保密協(xié)議確定,一般要求為一至兩年。
2.在我校科學技術研究院保密辦公室備案的軍工保密項目的相關論文。保密期限按照項目內(nèi)容中的要求執(zhí)行。
二、涉密學位論文的認定程序
1.涉密論文必須在論文開題(第三學期)前,由導師和研究生根據(jù)論文產(chǎn)生的背景情況,提出認定學位論文涉密及保密期限的申請,填寫《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涉密認定表》。學位分委員會根據(jù)學位論文涉及的課題來源,以及研究生及導師承擔涉密科研任務的情況,對論文涉密情況進行審核認定,并需將《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涉密認定表》報研究生院備案。
2.研究生在提交匿名評審論文前,需向研究生院提交《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免盲審申請表》,未提交申請者,按非涉密論文處理。
3.學位論文完成時,學位分委員會需對照其開題時的學位論文涉密認定及其保密期限,嚴格審核確認,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前將《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申請表》報送研究生院。
三、涉密學位論文的管理規(guī)定
1.開題時未進行涉密認定及未在研究生院備案的學位論文,將不再作為涉密學位論文管理。
2.涉密學位論文在開題、中期、預答辯、答辯、歸檔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均需按照有關保密管理的各項要求執(zhí)行,聘請的專家必須具備涉密人員資格。聘請外單位專家需由其所在單位保密部門出具涉密人員資格證明,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應與其簽訂保密協(xié)議書,并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
3.涉密學位論文必須在封面右上角標明保密和保密期限,如“保密★2年”,論文電子版須在首頁有標識。
4.所有涉密論文原件、復制件、論文電子版及相關材料由學院負責按照我校有關涉密載體管理規(guī)定保存和使用。
四、其他
1.所有涉密的學位論文,保密期結束后,研究生院將統(tǒng)一進行事后盲審,并公開論文。盲審結果按照《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管理辦法》執(zhí)行,評審結果若有不合格者,將取消導師當年招生資格,并對研究生進行處理。
2.學位論文內(nèi)容涉及課題組已申請專利相關信息的,按正常程序送審、答辯,在研究生畢業(yè)前,可向研究生院提交《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申請表》,最長可申請將學位論文推遲一年公開。
3.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