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位論文答辯會程序
1. 宣布《答辯委員會成員審核表》審核意見
宣讀《新鄉(xiāng)醫(yī)學院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審核意見,校外培養(yǎng)單位由新鄉(xiāng)醫(yī)學院研究生處負責人宣布,或委托培養(yǎng)單位主管研究生教育負責人代為宣布;校內培養(yǎng)單位由各培養(yǎng)單位主管研究生教育負責人代為主持會議。
2. 培養(yǎng)單位介紹答辯委員會成員、答辯人導師、答辯秘書等,并推選答辯委員會主席。
3.答辯委員會主席主持答辯會,并宣布答辯會開始。
(1)導師介紹學位申請人基本情況,包括簡歷、政治思想表現(xiàn)、課程考試成績、臨床技能考核和論文完成等情況。
(2)學位申請人報告學位論文(不少于15分鐘)。
(3)由秘書宣讀論文評閱人評閱意見,各位委員可以就評閱書中的主要質疑問題向申請人提問。
(4)答辯委員會成員與到會人員提問,學位申請人回答問題,答辯秘書做詳細記錄。
(5)答辯會休會
(6)答辯委員會舉行內部會議,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分委員會)委員、研究生督導專家、研究生處工作人員等可列席會議。主要議程:答辯委員會委員審核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情況,論文評閱人的評閱意見,評議學位論文及答辯情況,討論并修改答辯決議書,就是否通過答辯及是否建議授予碩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后,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進行審議。
(6)答辯委員會主席向申請人宣讀答辯委員會決議及答辯委員會投票結果。
(7)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后,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8)答辯會復會,主席宣讀答辯委員會決議和表決結果。并宣布答辯會結束。
二、幾點要求
1.請各院系嚴格按照論文答辯會程序要求,答辯應公開進行,并要保證充足的質疑﹑答辯時間,不能因論文答辯工作量大簡化程序﹑壓縮時間。每位研究答辯全部過程時間不少于40分鐘。
2.各學科答辯時要注意邀請小同行專家,答辯委員答辯時應按時到場,中途不得無故離場。每位答辯委員至少要提1-2個問題,問題要與論文緊密結合、不允許提問與畢業(yè)論文無關的問題。
3.答辯記錄要真實、客觀。建議答辯進行錄像或錄音。
4.答辯結束后,由答辯委員會秘書將《碩士學位審批表》、《論文評閱意見書》、課程成績單、表決票、《申請碩士學位簡況表》論文等有關材料,一并交所在二級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審查后,報所屬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