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
根據(jù)《關于做好山東省研究生教育質量提升計劃項目結題工作的通知》(魯教研處函〔2021〕3號)要求,現(xiàn)就山東省研究生教育質量提升計劃等有關項目結題事宜通知如下:
一、結題項目
在本次結題范圍內的項目包括:
(一)2016年以來立項建設并已到結題期限的研究生教育優(yōu)質課程、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學案例庫、研究生導師指導能力提升項目,未到結題期限但已達到結題要求的項目可申請參加此次結題。
(二)2016年及以前立項但尚未結題的研究生教育創(chuàng)新計劃項目,與導師指導能力提升項目統(tǒng)稱為“教研項目”。
二、結題辦法
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負責匯總審核本單位項目結題材料,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驗收,驗收結果報省教育廳備案。省教育廳將對各單位組織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一)結題形式
1.課程。可以PPT、講義或講課視頻等形式結題(附教學大綱)。課程負責人主編的相關教材獲省級以上優(yōu)秀教材的,可不組織專家評議。
2.案例庫。可以視頻案例或文字案例等形式結題,填寫《案例說明書》(含簡要說明,附件2),并提交教學案例庫全部案例。入選全國性案例庫的(中國專業(yè)學位案例中心案例庫、全國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評選的優(yōu)秀案例等),可不組織專家評議。
3.教研項目。可以論文、著作或研究報告等形式結題。結題形式為論文或著作且已正式發(fā)表或出版的,或相關成果獲省級以上教學成果獎勵的,可不組織專家評議。發(fā)表論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chuàng)新計劃建設項目”或“山東省研究生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建設項目”字樣及項目編號,且與立項項目內容有較高相關性,否則不視為結題材料。
(二)專家評議
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組織專家進行評議。評議專家應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2人,專家組組長由校外專家擔任。
(三)材料要求
1.申報結題的項目,需提交項目申請書、《山東省研究生教育質量提升計劃項目結題報告書》、《山東省研究生教育質量提升計劃項目結題匯總表》、相關支撐材料。
2.支撐材料應提供可以充分展示項目成效的成果,可采用但不局限于以下形式:課程成果可以提供課程PPT、課程講義或課程視頻等,并附上課程大綱;案例庫成果可以提供視頻案例或文字案例,并填寫《案例說明書》;教研項目成果可以提供論文摘要和全文、著作目錄和摘要或者研究報告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項目負責人應嚴格對照項目申報時確定的建設規(guī)劃和建設成效,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嚴格把關、確保質量,嚴禁弄虛作假,做好項目結題。未達到預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結題。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結題的,須提交書面報告。
(二)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將從結題項目中推薦上報一定比例的優(yōu)秀項目(推薦比例為20%),用于全省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學習和推廣。
(三)對上報的結題驗收項目,省教育廳將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對于抽查存在不合格的,學校將予以通報。
(四)對通過驗收的課程、案例庫和教研項目,省教育廳統(tǒng)一頒發(fā)結題證書。
四、材料提交
(一)材料命名方式
項目申請書(申報原件PDF版),按照“單位名稱+立項編號+主持人姓名+項目申請書”方式進行命名;結題報告書(Word版和簽字蓋章的PDF版),按照“單位名稱+立項編號+主持人姓名+結題報告書”方式進行命名;結題匯總表(Word版和簽字蓋章的PDF版),按照“單位名稱+結題匯總表”方式進行命名;支撐材料按照“單位名稱+立項編號+主持人姓名+支撐材料”方式進行命名,其中案例說明書按照“單位名稱+立項編號+主持人姓名+案例說明書”方式進行命名,教學案例庫按照“單位名稱+立項編號+主持人姓名+案例庫正文”方式進行命名。延期結題報告(簽字蓋章的PDF版)按照“單位名稱+立項編號+主持人姓名+延期結題報告”方式進行命名。
(二)材料提交方式
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負責匯總本單位材料,申報結題的課程、案例庫和教研項目電子版材料分別單獨存放在一個文件夾中,于6月20日下班前發(fā)送至zlb@sdu.edu.cn。
結題工作組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王老師:0531-88364696(課程);
李老師:0531-88366060(案例庫);
劉老師:0531-88366506(教改項目)。
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7日